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記者鄧偉 通訊員劉鑫、沈蕾)昨日,武漢市民王先生坐飛機前往沈陽。為了給親朋好友帶幾包鴨脖,他隨手挑了一個裝煙花爆竹的紙箱打包,不想托運行李時,因這個“危險”的紙箱卡了殼。
  辦理托運的工作人員告訴王先生,托運鴨脖沒問題,但裝鴨脖的紙箱上有“易燃易爆”的標識,對於航空托運來說是不能過關的。印有此類“危險”標識的包裝,都屬危險品包裝物,不符合航空運輸要求。
  記者從南航湖北分公司瞭解到,除帶有“危險標識”的紙箱外,裝手機、電腦且印有鋰電池操作標簽的紙箱,在航空運輸中也屬於限制運輸貨物的包裝,建議旅客不要使用。因為這類帶有危害警示標誌的包裝箱可能會給航空運輸中的多個環節造成誤會和壓力,甚至可能產生排查危險品、重新開包、聯繫旅客提取行李等節外生枝的事情,影響飛機的裝載時間,造成航班延誤,耽誤其他旅客行程。
  (原標題:坐飛機打包行李別用“危險”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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